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

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院普通高职及中专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,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,负责学院年度招生计划的拟定、执行和落实,其主要职责有:

1.根据国家招生方针、政策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,制定我院的招生制度和实施细则,实现招生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。  

2.参与学院研究编制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及专业结构的调整,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、申报及调整工作。  

3.组织实施招生的各项工作,开展有关招生方面的各种媒体宣传,招生章程的制定、网上发布、招生简介及各种宣传材料的设计和制作,并负责重点在省级刊物及媒体上刊登学院简介、办学特色、专业设置、招生计划等情况,扩大学院社会知名度。 

4.制定招生宣传措施,确定招生联系人员,并进行政策培训。加强与各地中学的沟通联系,有效地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,并逐步建立稳定的生源基地。    

5.负责考生及考生家长来电、来人及电子邮件的咨询、接待。

6.负责组织并成立招生录取工作小组,明确录取工作操作规则,强调录取纪律,充分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录取原则。做好本招生年度省内、外各批次高职远程网上录取及各类型中专现场录取工作。   

7.协助学生处、教务处、财务处、各二级学院及中专学校做好录取新生的咨询、资格审查、收费、专业调整、报到接待、补录手续、遗留问题的解决及处理等工作。 

8.招生工作结束后,做好新生录取工作的统计、分析、总结,上报招生有关数据。

9.做好本院应届高职、中专毕业生相关升学考试的动员、组织及报名工作。

10.协助完成学院各项数据平台招生数据填报工作。

11.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